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4 12:00:00  发布人:本站  浏览量:165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74号)要求、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2024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三、学时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并完成学时申报。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纳入学时计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的,自动生成“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培训方式

本年度可以使用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s://jxjy.henu.edu.cn)。可百度搜索进入“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过“非学历教育——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模块下的“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进入网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豫人社函 2024〕174号文件,选择其他平台进行学习。

五、特别提醒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执)业注册、专家选拔、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各级各类人才评选推荐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或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能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请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增强其主动参与继续教育意识。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upload/2024-09-29/2ffbf488f97815bdbc9661692f2b775b.pdf

2.河大专技学习流程

/upload/2024-09-29/ec78dd1318b46d8d20649ede5a34c872.docx

教务处 人事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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